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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12月20日起施行
时间:2024-12-16 18:10:53 来源:新甘肃

发布会现场。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安东 摄

新甘肃客户端天水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安东)记者从12月16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已由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通过,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1月29日批准,决定自12月20日起施行,标志着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进入新阶段。

《条例》结合渭河流域河流特点、水利管理工作实际,共八章六十六条。从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利用与管理、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规定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机制和制度。

《条例》为加强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对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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