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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立法直通车 织就民主连心网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时间:2025-12-27 16:48:54 来源:法制工委

   编者按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立法的重要创新实践,是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阵地。近年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建强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有效路径,通过科学选点布局、健全制度机制、创新形成“畅通三个渠道,紧盯四个关键”和“一合三重四步五提升”工作方法,构建起覆盖全域、贯通各行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网络体系,形成了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之间的“直通车”和“连心网”,为开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支撑。

  一、主要做法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系统推进,坚持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注重实效,探索形成了一条契合地方实际、富有活力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新路径。
  (一)科学选点布局,织密民意征集网络。市人大常委会立足“立法有需求、自身有特点、工作有基础”原则,分阶段、多层次优化联系点布局,着力构建点面结合、广泛覆盖的民意征集体系。分层选点,有序扩面。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遴选设立首批8个联系点,涵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区、乡镇等不同类型。在总结运行经验基础上,2023年进一步拓展至15个,覆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区、乡镇、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多个层面。这种渐进式扩围既保障了建设质量,又拓展了覆盖广度。融合建点,双向赋能。推动联系点与人大代表之家(站)等现有平台融合共建,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秦州区人民法院基层立法联络点创新“未检+立法”协同模式,将立法意见征集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借助法治教育基地、“一站式”办案区等平台,在普法过程中收集立法建议,实现立法与普法的良好互动。专业支撑,提升效能。配套设立4个立法研究咨询基地,聘任19名立法顾问,构建起以市人大常委会为主导、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支点、研究基地与立法顾问为专业支撑的“机关—联系点—群众”三级联动工作机制。这种“点—基—顾问”三位一体架构,既保证了民意收集的广度,也提升了意见建议转化的专业性,为高质量立法提供坚实支撑。
  (二)健全制度机制,保障规范高效运行。市人大常委会重视联系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机制、优化流程,确保联系点有序高效运转。完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络员工作职责》等制度,明确功能定位、设立程序、工作职责、意见征集与反馈机制等。各联系点均明确负责人与联络员,并通过设立立法信息员、信息采集点等方式不断延伸工作触角。优化处理流程。建立“群众反映—信息员收集—联络点整理—专报立法机关—采纳反馈”闭环机制,确保每一条民意都能被准确记录、及时传递、有效反馈。特别在反馈环节,对采纳的意见予以明确标注,增强基层群众的参与感与获得感。强化支持保障。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市州先进经验,制定《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细化制度内容,持续推动联系点建设提质升级。
  (三)创新工作方法,打造特色鲜明的“天水品牌”。鼓励各联系点结合实际,探索形成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工作机制与方法,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天水立法实践的亮丽名片。打造特色工作模式。市妇联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构建“畅通三个渠道,紧盯四个关键”工作法。通过畅通线上、线下、专业三个渠道,广泛收集妇女儿童意见建议;紧盯意见征集、参与调研、反馈妇情民意、宣传教育四个环节,推动立法联系点工作落地见效。该联系点先后梳理上报建议29条,有力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立法进程。推广典型工作法。秦州区东关街道盛源小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总结形成“一合三重四步五提升”工作法,并在全市推广。该方法通过整合资源、建强队伍、优化流程、提升效能,构建系统化工作体系:“一合”强调资源共享;“三重”夯实队伍、网络与渠道建设;“四步”完善从制度规范到分类反馈的工作链条;“五提升”实现强基固本,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与群众满意度。拓展参与深度。各联系点积极探索拓展参与范围,将工作环节前移至立法规划阶段、后延至法规实施评估环节,形成覆盖立法全过程的闭环机制。在《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联系点不仅参与草案意见征集,还组织开展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后实施情况调研,为法规制定与完善提供全周期支持。
  二、取得成效
  (一)民主立法渠道极大拓展,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彰显。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推动立法征求意见由体制内循环走向社会开放。过去以部门、专家为主的立法过程,已拓展为公众广泛参与的民主实践,普通群众的智慧被有效吸纳,立法真正成为汇民智、聚民意的过程。截至目前,全市各联系点累计围绕40余部法律法规开展意见征询85次,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40余场,征询群众超4万人次,共收集建议1万余条。
  (二)立法质量效率显著提升,法规制度设计更接地气。来自基层实践“原汁原味”的建议,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源头活水。累计有192条群众意见经研究论证后被相关立法采纳吸收,地方性法规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通过各联系点吸纳了沿河居民与企业建议,有效解决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保护责任界定等实际问题。《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吸纳了社区联系点收集的关于提出的垃圾分类、公共行为等建议,推动了文明创建与法治建设深度融。
  (三)全民法治意识普遍增强,法治社会根基持续夯实。基层立法联系点既是立法民意征集的“收集站”,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广播站”。联系点组织群众参与立法,增强了群众对法律的理解与认同。各联系点结合意见征集开展普法活动千余场,秦安县培训“法律明白人”1.5万余名,市妇联培训“巾帼法律明白人”5600人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民主实践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效能得到有效促进。立法联系点促进立法与基层治理协同,将意见征集与矛盾调解、政策宣讲、收集民意有机结合,既收集了原汁原味的立法建议,又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清水县永清镇城南社区联系点通过“法律明白人”机制,成功调解了9起夫妻矛盾问题、化解15起邻里纠纷问题。
   三、体会启示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将党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贯彻到立法全过程。天水实践表明,只有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联系点工作方向正确,真正服务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人民至上是价值核心。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根本目的是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倾听群众呼声,尊重群众智慧,让立法满载民意、彰显民主。实践表明,联系点只有坚持“无门槛、零距离、共享式”理念,推动立法从“专业事”变为“身边事”,才能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载体。
  (三)坚持机制创新是动力源泉。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创新性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联系点的组织方式、工作模式、活动载体和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才能保持其生机与活力,持续提升工作实效。
  (四)坚持质量效能是目标追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必须注重实效,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在意见征集、研究论证、反馈采纳等环节持续发力。在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质量导向,遵循和把握地方立法规律,强化立项论证,推进“小快灵”立法,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联系点工作真正成为立法质效的“助推器”。
  (五)坚持协同联动是重要支撑。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需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开展各点交流互鉴活动,推动立法联系点与代表家(站)、基层单位、社会组织等联动。我市通过构建“立法机关+联系点+群众”三级格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联系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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